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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龙桂松 廖勇 记者陈利光摄影报道:近年来,新余市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建设和谐平安新余为目标,不断创新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大调解”格局。2011年,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2487件,被省综治委授予2011年度全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先进市荣誉称号。
新余市渝水区基层综治干部上门到群众家中调解山林权属纠纷
整合资源建立大调解联席机制
为整合资源,该市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基层调解信息员六级大调解网络,建立各级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据介绍,联席会将公安、司法行政、信访、国土资源等20多个部门纳为成员单位,分别配备5至7名调解人员,相关部门派人进驻。“联席机制的建立,将以前的零星调解资源整合在一起,对解决群众问题,提高服务群众质量很有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说。
针对联席机制的建立,该市把依法调解和以德化解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和教育等办法化解社会矛盾,2011年以来该市利用“三调联动”等综合调解机制共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269件,成功1248件,成功率98.3%,联调效果良好。
明确政府部门职责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
2009年起,新余深化人民调解机制,目前已成功建成513家人民调解组织,2000余名人民调解员织就了覆盖全市的调解大网,将诸多纠纷矛盾和冲突化解在这张温情大网下。
新余市在小区(村组)、城镇以楼道为单元,农村每十户选定一名调解信息员,做到小问题及时疏导,大问题及时反馈,全市有调解信息员4000余人。此外,还在全市开展特色调解化解工作,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调解专家”。
新余市在整合大排查、大信访、大调解机制的基础上,着眼于配套政策体系制定和实施。2011年初,该市出台了《新余市行政调解办法》,将社会矛盾化解明确纳入政府各部门的重要职责。据该市综治办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新余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大调解”机制、完善“大防控”体系,继续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
综治特派员制提升大调解综合效能
2011年,该市选派72名干部到各乡镇(街道)担任综治工作特派员(副特派员)。在全体综治特派人员的齐心协力下,调解工作效能实现了新提升,今年以来,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302件,成功调处4060件。
近年来,该市共征用各类土地3.7万多亩,妥善安置失地农民7万余人,共完成中心城区拆迁230多万平方米,涉及居民13631户,拆迁纠纷成为矛盾的焦点。为此,该市建立起制度化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对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坚决予以维护,连续8年没有发生一起因征地拆迁而引发越级上访事件。
该市还坚持把排查、防控、调处、回访等一系列工作机制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大调解综合效能。县(市)区每月、乡镇(街道)每半月、村(居)每旬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实行“零报告”制度,对可能出现的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等矛盾纠纷的化解率达到9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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