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拿着朋友送的洗浴票,陕西咸阳的陈女士一家进了洗浴广场。过了一夜却被告知,13岁的儿子鹏鹏接受了技师的性服务,浴场要求补交 198元。浴场凭什么向一个13岁的孩子提供性服务?愤怒的陈女士报了警。
父亲: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7月31日中午,做完报案笔录的鹏鹏和父亲孟先生一起,从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新兴路派出所内走出。
孟先生说,前段时间朋友给了几张抗战北路亚龙湾浴场的洗浴票。7月30日天气炎热,他们一家三口便和胡女士一家相约,一起到浴场洗浴。30日下午6时,陈女士和胡女士二人先带着鹏鹏和胡女士15岁的女儿一起来到浴场,孟先生和胡女士的丈夫刘先生随后赶到。
当晚,两家人在浴场洗完澡后,便在休息大厅睡觉。第二天两家男主人先回单位上班。“没想上班没多久,我接到妻子的电话,说孩子‘被性服务’了。我听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撂下电话便往浴场跑。”孟先生说。
母亲:技师承认给孩子提供性服务
到浴场后,妻子告诉孟先生,早上9时左右,她和胡女士带着两个孩子结账时,收银员说他们有一张198元的按摩消费单,是由鹏鹏消费的,实际内容是性服务。
胡女士告诉记者:“我们觉得不能相信,一个13岁的孩子,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消费!追问之下,鹏鹏承认确实有个女技师给他提供了性服务,消费单上的字是他签的。在我们的一再要求下,浴场经理找来了给鹏鹏提供性服务的51号技师。对方在房间内也当着我们和浴场经理的面承认,她给鹏鹏进行过性服务。
鹏鹏户口本上显示,他出生于1999年。
鹏鹏:她问我多大?我说13岁
站在派出所门口,眼前的鹏鹏虽然有1.8米的身高,但一脸稚气明显还是个孩子。昨日,鹏鹏说起自己“被性服务”的经过时,觉得十分羞愧。
当时我妈她们在女部洗澡,我一个人在男部洗。我洗完后,走到休息大厅,浴场的一个男服务生过来问我需不需要按摩,我以为这项服务包含在我们的洗浴票里就同意了。然后,男服务生便把我带到4楼的一个房间,房间内有一张大床、电视机等,过了一会一位女服务生拿了一张单子进来让我签,我签了后感觉不对劲,后来一个女的进来,问我多大年纪,我说13岁。事件发生后我不敢告诉大人,直到第二天早上结账时,她们发现多了198元后,我才说了这件事。
警察:从警20年第一次遇到这事
“从警20多年,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如果调查属实,这应该是一件性质非常恶劣的事件。”昨日下午,新兴路派出所一位办案民警说。上午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对事件进行询问调查,但被指给鹏鹏提供了性服务的“51号技师”,已经不知去向。
民警随即将鹏鹏父子等人和浴场主管等人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在孟先生提供给派出所的两张消费单原件上,记者看到一张单据上写着“一次性浴服”收费金额为10元;另外一张消费单上品名一项下记录了一个手写字母“M”,单价为198元。孟先生说,这就是那张儿子“被性服务”的收费单。两张单据上面,都分别签了鹏鹏的名字。
下午4时许,派出所民警再次前往浴场,调取了31日上午9时前后浴场收银台的监控。
目前,警方已对此进行立案调查。民警要求浴场尽快联系事发当时在现场的收银员、女经理、“51号技师”和男女服务员到派出所接受询问,浴场表示将尽快找到并通知他们前往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