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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 步加强对本市机动车驾驶员记分管理的通告》,就分值达 到12分的驾驶员的教育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凡记录分值已达12分的驾驶员,须自满分之日起15日 内到驾驶证登记备案地的交通支(大)队,领取《交通安 全教育培训通知书》后,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交通安 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凡记录分值已达12分(含)以上,又 未在指定时限内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拒不 参加培训的驾驶员,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年审时,暂不予 办理审验手续,并收缴其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