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重庆市两女子状告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
非法向她们注射违禁药品、超时留置一案,日前渝中区法
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行政诉讼案件。
26岁的唐静和19岁的吴云兰向法庭叙述了自己的遭遇
: 6月19日晚11时许,她们从杨家坪一美食娱乐城下班,
候车时被长航公安局重庆分局禁毒队民警抓了起来。在没
有进行检验的情况下,硬说她们吸毒,并要她们检举揭发
其他人,不“立功”就不放人。孙英华队长还拿出一管吸
满药水的注射器,给她们进行注射。
后来,她们继续被注射药品,吴云兰直到母亲为她交
出 1000元“罚款”后,才于6月23日被释放;在重庆市公
安局的干预下,唐静得以在 6月24日重获自由。诉状中称:
唐静和吴云兰被非法拘禁期间,分别被民警注射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12针和 8针,致使两人形成瘾癖,她们分别要
求长航公安局重庆分局赔偿54100元和54000元。
由于唐静和吴云兰家庭贫困,重庆元炳律师事务所主
任张元炳等六名律师免费为她们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长航公安局重庆分局代理人在庭上辩解:民警是
在接到唐、吴曾吸过毒的“线报”后对她们实施“留置”
的;在两人毒瘾发作时,民警为了让她们配合抓毒贩,才
让她们自己给自己注射戒毒药品“丁丙诺非”等。
在法庭上,原告律师张元炳等以证据表明:民警孙英
华承认给两女子注射了杜冷丁、曲马多等,而这些都是法
律认定的毒品。据悉,法庭将于下周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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