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 ,广州投入 200 万资金创作的首出音乐剧
《羊城故事》,在公演到第10场时,因男主角林海拒绝演
出,而被迫中断24场演出的计划,使双方的矛盾公开化,
进而成为公众注目的焦点。目前,矛盾双方仍各执一词,
争论点集中在双方合同的第五条上。
该条款协议:甲方(广东儿童艺术教育基金会)在乙
方(男主角林海)能胜任角色,各方面表现符合甲方要求
的情况下,由甲方负责在合同期内(11月19日前)协助乙
方调入广东话剧院工作(一切调动费用由甲方支付),如
若调入受阻,乙方不能如愿,甲方付30000 元劳务费给乙
方作为补偿(同时扣回月工资及排练补助)。
林海是11月24日上午决定罢演的,其理由是直到该日,
他依然未办妥调入手续,湖南老家也未收到商调函等信件,
因此他要求广东儿童艺术教育基金会按合同补偿他 15000
元(扣除了 4个月的工资和排练补助)。而儿童基金会会
长段力引以商调函已顺利在18日办妥,但苦无林的详细地
址而无法寄出为由,拒绝支付 15000 元补偿金。 段说:
“《羊城故事》13日彩排,当晚省话剧院李院长就在林海
的商调函上签字,16日,省文化厅陈副厅长也签了字,18
日我们打算寄出时,发现没有详细地址,才没办理,这一
切都未受阻,怎么要我们付补偿金?”她还指责林缺乏职
业道德,置观众于不顾,说不演就不演,破坏了整个演出
计划。 而当记者拨通了林海的手机时,听到的却是另
一番陈述。林激动地说:“24日我去找姓段的问调动的事,
没说两句就争了起来,是她亲口对我说‘你可以不演’的。
他们一再骗我,说没有详细地址,商调函寄不出去,这怎
么可能,我的资料上明明白白写着的嘛。而且,这之前我
父母打电话问这事,她拒接电话,就这样,我还在没有任
何合同保障的情况下,坚持演到了24日中午,超演了 5天
(林海的合同只签到11月19日)。据了解,林海目前正在
广州供楼,4 个月来开支很大,他还因此不想和广东话剧
院签约,因为省话的基本工资是每月 600元。林海现在准
备借助律师要回 15000元,他表示,如果28日《羊城故事》
复演,还用他的录音和海报的话,就要告演出单位侵权。
段力引介绍说,自林海提出罢演后,省文化厅已决定
不再录用他了,“以前史可、江珊罢演,立即就被封杀,
别说他林海了。”当听到林海会告她侵权时,段力引笑了
一声说:“他真可笑,会有用吗?”据悉,儿童基金会也
会通过律师来调解此事,而最后怎样定,还要文化厅作主。
就此事件,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有律师认为,从
合同表面上来看,对林海有利,但双方有可能会在“调入”
一词上有争议,这也是矛盾的激化点。
遭遇这个突变,《羊城故事》的导演王晓鹰非常痛心,
但他不想就此事发表意见,而是忧虑,在市场经济中,每
一场演出都成了商业行为,演出组织也不再像以前,一台
戏是由相对稳定的一个团体来完成,而是集合各方面力量
的组合,那样,双方的矛盾会更加明显和突出。
(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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