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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时报

公开信:爱护野生动物从餐桌开始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2月19日 12:44 生活时报

在京各环保团体

首都部分新闻单位

北京部分大、中、小学校及学生环保社团

关注环保的餐饮企业

共同呼吁

    春节将至,亲朋欢聚。“吃什么”的问题总要摆在我
们面前。但是,如今有些不同了,在我们面前出现了一个
新问题,那就是——“我们不吃什么”。

    据一些民间环保团体最近对本市部分市场的调查,发
现多达几十家大型商场在营销野生动物肉,包括国家二级
保护动物黄羊,北京地区保护动物野猪。同时,众多餐馆
菜谱上都有所谓“野味”,金钟镜商店如山鸡、蛇、果子
狸、猫头鹰、野兔、野山龟,乃至穿山甲等。我国《野生
动物保护法》明文规定:猎杀、销售和购买受国家保护的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非法。餐馆中的“野味”目前虽不全
属保护动物,但众所周知,一个时期以来,由于各种人为
的原因,我国绝大多数野生动物,无论是否列入了法定保
护范围,其数量都在急剧减少,都需要人们加以保护。

    面对上述社会现象,我们——在京的各民间环保团体,
大中学环保社团和班级、首都新闻单位以及餐饮业中关心
环境的企业和烹饪团体都深感忧虑,我们认为,城里人好
吃野味之风,必将引起在农村和野外滥捕滥杀野生动物的
恶潮。这不仅会严重危害我国的生态平衡,使一大批野生
动物陷入灭顶之灾,也是对中国饮食文化的一种歪曲和玷
污。

    为此,我们决定向各营销单位、餐厅餐馆和广大市民
联合发出呼吁:任何时候,都不卖、不做、不吃一切野生
动物,即直接从自然环境中捕猎所得而非人工饲养的动物
特别是法定保护的野生动物,并把这作为一种文明风尚,
长期保持下去;同时,希望政府依法严格禁止买卖受保护
野生动物的行为,取缔相关的营销机构。我们特别吁请更
多的餐饮、食品业同仁加入我们的行列,为保护我国生态
环境、维护我国饮食文化的美好声誉,共同抵制社会上日
益滋生的滥吃野生动物的陋习。

    世界自然基金会自然之友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

    中国绿色时报(绿色周末)

    地球村环境文化中心

    稻香村食品集团

    中国环境报

    北大“猛玛”濒危野生动物协会

    北京林业大学山诺会

    北京轻工学院GREEN DAY

    北师大生物学社

    北京工业大学雪鸟科学考察社

    北京农学院绿色俱乐部

    石景山区五里坨小学

    北京第八中学

    石景山区苹果园第二小学

    西城区孝友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