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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年方27,男硕士,供职于某大型外资企业。现在市中心找到一套住房租住,欲寻求一名大专以上、前卫的女性伙伴一起合住,以调节枯燥的单身生活。有意者请发邮件至lan1232158@sohu.com”。昨日,记者偶然点击搜狐网上的“成都留言区”,在其第13页看到了这则特别的寻人启事。 这则启事发布者的昵称叫“feiguniang”(非姑娘),记者注意到,“非姑娘”在2月1日下午接连两次发布了该启事。 记者看到这则启事后,立即给“非姑娘”发了电子邮件过去,他只同意接受记者的“伊妹儿”采访。“你是否在变相地为自己征婚?”记者首先问。他说:“非也!我的女朋友正在北京读研。男子单身并不是指没有女朋友呀!”他告诉记者,他找个女的一起合租房子,主要是为了调节枯燥的生活,给生活找种新感觉。他让记者相信:与合住女伴的“底线”是不会突破的!目前有三位女士给他发去电子邮件,但都只说他“有意思”,却不愿意“接招”。“我不管别人怎么看待自己,我相信大家终有一天会接受。”他说一旦找到合租女伴,到时一定通知记者。 寻求异性合租一套住房又不过“底线”,这在有些人看来的确有点“怪”。对此,记者采访了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所长赵喜顺。赵所长称,男女合租一套房在国外比较常见。随着我国人口流动频繁,这种租房方式将越来越多,至少可节约租金。为何同性合租住房被看得很平常,而男女合租一套房就会引来非议呢?赵所长认为主要是我国“男女授受不亲”的传统观念在作梗。在国外,很少有人过问他人私事。 四川恒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群对此则认为,只要男女双方都到附近派出所办了暂住证,公安机关就有保护其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的义务,同时其已形成的共同租赁关系也受到法律保护。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只要交了租金就对房屋享有使用权,而并没有规定合租一套房者必须是同性。法律没禁止的,就是合法的。 本报记者赖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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