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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只需交付69000元,即可报名申请参加‘中华著名商标认证大会’活动”。近日,广州市工商部门指出,所谓的“中华著名商标认证大会”活动,是一宗极具欺骗性的非法著名商标认证案,并依法对涉案的广东省××中心作出警告及罚款5000元的处罚。 据了解,去年10月到11月期间,国内近千家企业都不约而同地收到举办“中华著名商标认证大会”的通知书、报名申请表及邀请书。邀请书中称大会活动由“中华著名商标认证委员会(GFTC)”举办,得到政府相关部门许可,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声誉等。通知书上编了文件号,还标明了在广州、香港两地的开户银行和账号,要求报名申请商标认证的企业交付69000元到指定的银行帐户。 经查证,去年10月,香港的“亚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著名商标认证委员会”私自与广东省××中心签定《代理协议》,授权委托该中心为中国著名商标认证委员会中国大陆地区事务总代理,并将中国大陆客户所交费用的8%作为该中心的报酬。其后双方即开展一系列违法活动,盗用某印刷厂的厂名,印制大批的资料和信封。 广州市工商部门指出,按照登记,广东省××中心应主要从事为科研成果提供转移成生产力的服务。但该中心为获取代理回扣,未经国务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就接受“授权”,擅自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的字词,违反了我国法规的规定,并超出了其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另据介绍,行政特区的企业如要在内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也应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申请。 (文/记者 黄海云 通讯员 郭学军 叶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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