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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林洁、通讯员黄焕葆报道:今天上午,广州天河区法院就东圃粮仓“五耗子”狂敛国家粮款案作出一审判决:原广州市粮食局储备处副处长周继强犯贪污罪和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同案犯关若汉、郑楚源、苏泽维、胡兆康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7年和6年不等。 在宣判会上,“五耗子” 耷拉着脑袋,可昔日“大拿特拿”国家粮款时,他们毫不手软,而且招数繁多———粮食储备费首当其冲被盯住。从1994年1月起,当时任广州市粮食局东圃粮食仓库主任的周继强等人“看中”了上级拨付的粮食储备费650多万元,并偷偷截留了部分储备费。然后再用“虚销虚进粮食”空对空变出差价款。这“攒下”的130万元1996年被分掉。 入了东圃粮仓账上的钱,他们也要让它“吐”出来。周继强、关若汉等从1994年8月起,先后以会议费、差旅费、装卸费等名义从粮仓的账上开出支票,还“借道”从化市粮油食品发展公司提取现金。 光拿钱还不够,要让“钱生钱”。1993年4月到1996年10月,东圃粮仓先后借款450万元给花都粮食局的花东粮食管理所。周继强和关若汉打起了利息的“小九九”,与广州市粮食局财会处处长黄文兴(另案处理)等人瓜分利息近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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