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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小区装修有了新的施工作业表。18时至次日上午8时和节假日,这段时间内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日前,上海颁布《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物业装修管理的通知》,指出物业管理公司要督促装修的业主或施工单位,并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如发现违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新的通知规定,在住宅装修前,物业公司应当将《住宅装修须知》和《通知》在所管 理的物业公司内一并公告。同时,把《住宅装修须知》送达待装修的业主签收,并对进入住宅区的施工单位资质和装修施工从业人员的相关证件等进行核验;对业主提供的住宅装修设计图、施工方案中有违反住宅装修禁止行为的应提出整改意见。对装修住宅可能涉及房屋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装修设计或施工单位还应提供由本市房屋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安全鉴定报告。符合规定条件的,物业公司和住宅装修施工单位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
对进入小区的施工人员和建筑材料及装修施工阶段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的,物业公司每天应当加强现场巡视和检查;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违章搭建等违法装修行为且拒不整改的业主及装修单位,物业公司应及时告之业主委员会并报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同时,还应责成违规装修的施工人员停止施工。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业主违法装修经劝阻、制止无效的,房产开发商或相关业主可根据《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住宅使用公约》的约定,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作者: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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