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原浙江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业对因犯受贿罪,1月4日被磐安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
陈业对曾担任义乌市检察长、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检察长,捕前系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97年1月至9月,陈业对在任婺城区检察院检察长期间,经他提议,该院分两次将124万元钱借给个体老板李某,陈后来分三次收受李某9万元人民币,后退回3万元。
去年1月,陈业对在担任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义乌市体育中心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期间,先后收受宁波大丰影视设备有限公司经理丰某的贿赂款4万元人民币和1万元的购物卡。(本报通讯员夏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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