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月12日消息:浙江宁波慈溪一位年近六旬的妇女韩某为泄愤报复,竟将煤气瓶当作“炸弹”。幸好被 人阻止,未造成恶果。
近日,韩某被慈溪法院以爆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中央电台报道说,韩某和同一个镇的王某在一个菜市场相邻补鞋。去年7月,因为王
去年8月1号,韩某用三轮车装了只尚有半瓶液化气的煤气瓶,并携带菜刀、火柴等物品赶到王某家。扬言要炸王某 家。
王某赶紧拨打110报警。韩某因他人阻止未能得逞,并被赶到的民警当场抓获。
消防部门表示,15公斤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爆炸威力相当于20公斤作用的TNT炸药,对周边民宅及人员造成极 大威胁,极其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章恒曹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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