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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有道是“兔子不吃窝边草”,可今年才23岁的薛鹏,却为了吞食几粒摇头丸,频频向身边的朋友伸出贼手,自去年3月至8月,先后偷窃、诈骗朋友们的手机6部、钱款2300元。日前被卢湾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
薛鹏喜欢服食摇头丸后的感觉,可他没有职业,无法“自给自足”。于是,他把目光盯在了朋友们的口袋上。去年3月某日晚,薛某应一名姓陈的朋友邀请,去天钥桥路上一家俱 乐部玩乐。当看到舞池中有人摇头晃脑跳得兴起,他忍耐不住了,看到朋友已喝得神志有些不清,便慢慢移到朋友的身边,从其裤袋里摸出了400元钱,然后找到摇头丸兜售者,买了4粒摇头丸,才心满意足地走进了舞池。待舞得筋疲力尽后回到座位,看见另一朋友的手机放在茶几上,又悄悄藏进自己的袜子里,第二天,以1200元的价格销赃。
除了偷同性朋友的,就连已经同居的女朋友,薛鹏也不会放过。一天在某夜总会,薛鹏见女友邵某脱下了放有手机的外衣挂在衣架上,趁女友上厕所之际,他就把手机取出,同样放在袜子里,女友发现手机没了后,他还装模做样地帮着到处寻找。第二天,他换回了1500元现金。
就这样,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薛鹏吃窝边草吃掉了5部手机和2300元现金,可受害者却没有一个想到这个模样很帅的公子哥是个专吃窝边草的兔子。一直到去年8月,他用一个仅装了几张报纸的提包,“换取”了以前技校同学一个摩托罗拉手机不予归还,同学报案,这才露出了原形。据其交待,大多数偷来的钱物,都被他换了摇头丸。(记者李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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