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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刘高超 实习记者 李苗)患者在医院接受治疗,医院应该本着“治病救人”的服务宗旨为患者服务,而家住长安县王寺镇的苟水翠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自己的病还没治好医院就急着让她出院,而已出院60多天,出院记录也显示病已治愈的她至今生活也不能自理。
2001年11月7日,家住长安县王寺镇的苟水翠在骑三轮车时发生了交通事故,被送往西 电集团医院。在医院急诊室诊断为鼻部、颜面部撕裂伤并进行了清创缝合手术。随后转入了医院住院部接受治疗。13天后确诊为头面部外伤、左上臂皮肤裂伤,牙齿松动力 多处软组织挫伤。在入院检查期间患者拍了多张X光片和CT片,医生均说无任何异样。而苟水翠却一直感到头昏,头疼,走路不稳。2001年11月29日,医院却突然通知苟水翠出院,理由是病已治愈。患者和家属均感到极为不满便和医院交涉要求继续治疗。院方随后便交患者转入医院理疗科,在理疗科住院期间患者得不到有效的治疗,在花了8000多元,前后住院42天,病情却得不到控制的情况下,苟水翠无奈于2001年12月19日出院,而医院的出院记录上却写着“患者无头痛等不适,除泪管断裂未愈外其余伤病均已治愈。”
2002年1月28日,苟水翠和其家人来到西京医院就诊时却得出了另一种诊断结果。当时在西电医院所拍摄的X光片和CT片上显示:苟水翠上颌骨骨折,右侧脸下部骨折,颧骨骨折,上颌骨鼻塞骨折,左右面部不对称。”而这一切病情在西电医院住院42天的患者竟毫不知情。面对这一结果,苟水翠一家人十分生气。
昨天中午,记者与患者家属来到西电集团医院要求查看住院诊疗病历,而院方却以“有规定”为由拒绝了患者家属的要求。更令患者感到气愤的是当天下午医院竟有人来到她家强行带走了患者的两张X光片!
医院的行为让患者及家属感到十分气愤,苟水翠的丈夫关兴痛苦地告诉记者:“妻子出院都60多天了,生活还不能自理,走路都要人扶,话也说不清。医院凭什么拿走X光片?凭什么不让家属看病历?这难道就是医院让病人明明白白看病的承诺?”患者表示,必要的时候将把医院诉上法庭,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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