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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5月28日电(李东民肖宁)北京街头、草地中的埋地灯曾引起众多路人的好奇,小巧的埋地灯既美化环
境又照了明,着实让人们高兴了一阵子。但不久人们就发现大量的埋地灯不是破损就是不知去向,只剩下一个个令人痛惜的黑
洞。原来,这些埋地灯竟然成为了窃贼的生财之道。
日前,5名善于“变宝为废”的安徽籍来京人员,因盗窃罪、销售、收购赃物罪已被诉 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出,今年3月20日至28日期间,以拣拾废品为生的安徽籍来京人员张远珍得知埋地灯可以
卖钱。于是在几经观察之后,分别在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花园内、中关村科技大厦门前绿地和科贸中心大厦北侧绿地,把15
盏埋地灯刨出,用平板三轮带回家,并在其丈夫胡和平的协助下,把每盏价值800元的埋地灯以45元一盏的价格卖给同乡
周帮文5盏。后公安机关在侦破一起盗窃案过程中将周帮文抓获,通过周帮文的供述,警方又将张远珍夫妇抓获归案。
无独有偶,张远珍被抓获归案后,其两个同乡石天华和万学秀竟仍然继续张远珍的行为:在中国人民大学东门附近绿
地分别盗掘埋地灯3盏和2盏。正当她们蹬着三轮车离去时,被园林局巡逻员逮个正着,也被送入公安机关。
等待张远珍等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但从最近北京法院审结的一些案件来看,这些“变宝为废”的人员并不仅仅是针
对埋地灯,所有可以卖钱的公共设施竟然都成为他们“发财”的目标。
5月9日,海淀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公共汽车站牌达14块的盗窃案;更早一点,还有猖獗盗窃马路上井盖的犯罪行
为。而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盗割光缆达65公里的特大案件,其社会危害性已无法计算,涉案4名主犯已
被依法判处死刑,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北京海淀法院的一位法官指出,这种“变宝为废”的行为应引起全社会的警惕与关注。实施这种损害公共财物的恶劣
行径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但那些为了一已经济利益,竟然收赃、买赃,对盗窃公共财物起到推波助澜,助纣为虐的单位或个
人,也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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