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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卢嵘 通讯员周芳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本来就已经严重违反我国刑法了,但持枪者竟然还敢开枪袭警。近日,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和故意杀人罪将一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去年12月20日凌晨,被告人郭某在马坝火车站货场,遇到正携警犬巡逻的韶关市公安局某分局刑警王某。王某见被告人郭某形迹可疑,即进行盘查。被告人郭某当即掏出一支左 轮手枪(内有子弹5发)对着刑警王某的头部,企图逃跑,但正好被警犬咬住。郭某即开枪将警犬击倒,并朝追捕他的刑警王某开了一枪,子弹射穿王某的衣服(但未伤及王某)。随后,被告人郭某逃离现场。两天后,公安机关将被告人郭某抓获归案,并缴获左轮非军用手枪1支及子弹3发。
据该检察院承办此案的检察人员介绍,被告人郭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另外,被告人郭某虽未击中刑警王某,但其具有开枪杀害王某的犯罪故意,也完成了开枪射击的行为,只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据此,该院以两罪一并将被告人郭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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