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开“礼”包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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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8日11:17 河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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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送礼,本属于人之常情。“礼”字虽小,可映见社会世态。 那么,在“礼”包中,除了真正精美的商品之外,除了友情、亲情、师生情、忘年交情等等之外,还有什么呢? 前几天一个年轻朋友来探我的病,从石家庄一家颇有名气的超市买了一件“高钙牛奶 由此可见,作为“礼”的商品包,有假冒伪劣之货混迹其中,既害受礼人,同时也害送礼人,真可谓“一箭双雕”! 越是精美的假货,越能害人,因为买者心诚,又相信“便宜无好货,好货不便宜”的老话,以为价钱越高包装越好,货的质量也就越高,于是放松警惕;而黑心的商家就利用了人们的这种善良心理,大售其奸。 在“礼”包中有时还有陷阱———这一层更加触目惊心,故而更加值得保持警惕。清醒的人们都知道:“礼”与“权”一经有了瓜葛,投桃报李,腐败的名堂就可以五花八门。元旦前夕,中央纪委、监察部发文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及配偶、子女在“礼”的问题上严格要求———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向领导干部赠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这种要求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可见这送礼之风如同顽固之疾相当容易复发。 为什么顽固?为什么总要复发?说到根子上就是送礼送礼,送来送去都是一种“利益”的交换和获取。利益驱使之力有多大?西方一位思想家的比喻:如果有百分之二百的利益,那么有人就甘愿冒上断头台的危险!而有些人从“送礼风”中得到的好处,那是相当可观的。你一次文件怎么能制止得那么干净?于是要年年强调,年年制止。这完全是爱护各级干部的正义之举。不然,不知有多少昏头昏脑的干部在欢欢喜喜的送礼和纳礼中步入危险之途呢! 北京丰台区有个私营煤厂的小老板,收买一家大型国营煤厂的“实权干部”为他帮忙,第一步就是过年的时候上家拜年,给孩子千元左右的红包,后来逐步密切了关系,花样也就越来越多。案发时5名干部因受贿罪进了监狱,受贿最多的一个厂长拿了13万元,而小老板却挣了150多万元! 沈阳市那个被判了死刑的市长马向东,他的灭亡之路的第一步也是春节的时候,有人给他的孩子送压岁钱,最终他的贪污数是两千多万元! 有句话大家都很熟悉了: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那么请问:有无缘无故的“礼”吗?答曰:绝对没有! ———打开“礼”包来看,除正常交往之外还确有一些别的名堂。本文提到的“礼”中的两种现象,表现不同,实质一样,那就是在当今社会上不正常的违规违法的政治经济活动和人际关系,其中还包含了一些十分险恶的东西。 因此,在喜气洋洋过大年的时候,我们切不可丧失警惕。 杨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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