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男子恶习难改 伤妻殴子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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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4日12:37 生活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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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邹平4月13日讯(通讯员 郝树勇 王忠 记者 刘春雷)近日,经邹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打伤儿子又致伤妻子的曹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曹某脾气非常暴躁,平日在家中稍有不顺,便对家人非打即骂。2000年秋的一天,曹某同家人一块儿干活,因儿子干活怠慢,曹某拿起一根绞棍便冲着儿子腹部打,致其脾脏破裂,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儿子被打成重伤后,家人念及亲情并未告发,曹某也有所收敛,但仍旧恶习难改。2002年10月22日晚,曹某酒后与妻子发生口角,不容分说,他对着妻子就是一顿拳打脚踢,继而又用皮带抽打,致使妻子全身多处皮下出血,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案发后,联想起几年来自己和孩子所遭受的伤害,曹某的妻子忍无可忍,主动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2002年12月23日,曹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03年1月10日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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