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掉进搅拌机 今终获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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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01:33 辽沈晚报 | ||
正值放学,坐在轮椅里的小淼(化名)在同学的帮助下,很快收拾好自己的书包。不一会,孩子们都从教室里涌出来了,像一群欢快的小鸟。11岁的小淼抱着书包笑着,夹在孩子们当中,像长了翅膀一样“飞”出来,直奔站在门外的爸爸。惟一不同的是,他是坐在轮椅里被同学们抬出来的……站在门外的小淼爸爸闪着泪花告诉记者:“每天看着他这样,心里都会悲喜交加,喜的是孩子还活着,悲的是,未来的日子,孩子将怎样度过?”
黑色记忆 搅拌机吞噬稚童 时间回到7年前。那时,小淼还只有4岁。胖胖的,大眼睛,眉清目秀,长得很讨人喜欢,是个健康快乐的孩子。 那是1996年5月25日的下午,3点多,初夏季节。在小淼家住的沈河区五爱街28-1号楼旁的小区里,尽是玩耍的孩子。院里此时正在施工,茫然不觉中,一台未设任何防护措施的搅拌机正暗暗张开大口。 “当时小淼正在搅拌机旁边的沙堆玩,我去给他取玩具,回来时,孩子竟已经在搅拌机里了,血葫芦一样,头皮也开了,身上皮开肉绽,当时我就蒙了,第一个感觉就是,这孩子活不了了……”时隔7年,当小淼的爸爸再次给记者讲述这件事时,还是忍不住声音颤抖。 已经昏迷不醒的小淼被爸爸奶奶火速送往了沈阳军区总医院,被告知治不了,又马上转至医大二院。经诊断,小淼的头部及右前臂撕脱伤,肾、肝、脾挫伤,脊髓圆锥损伤。经过98天的住院治疗,小淼的伤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鉴定为:脊髓损伤双下肢瘫,肌力0级,属于二级伤残。小淼,永远也无法像从前那样,在亲人爱护的目光中尽情玩耍了…… 一打血泪官司 为孩子讨回公道 就这样,小淼健康的欢颜被永远定格在了他4岁以前的照片上,花园里的,漂亮顽皮的孩子,看起来让人揪心。小淼的爸爸决定用法律为孩子讨一个公道,哪成想,这一状,告了7年。 经过了解,小淼的爸爸得知,当时的工地是沈阳市房产建筑拆除工程公司与王某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王某以沈阳市房产建筑拆除工程公司名义为沈阳市房产实业供暖公司建办公楼。 1996年6月18日,小淼的爸爸向沈河区人民法院起诉。沈河区法院一审认为,王某承包的施工队违反建筑工程安全防护规定,将小淼搅成重伤,小淼的法定代理人主张赔偿是正当的,但小淼爸爸要求过高的赔偿也是不适合的。王某应对事故负主要赔偿责任,但小淼的爸爸疏于监护,应负监护责任。王某所承包的工程队挂靠于沈阳市房产建筑拆除工程公司,而该公司的主管单位为沈阳房产实业有限公司。故沈阳市房产建筑拆除工程公司承担其连带责任。法院于1996年9月21日做出一审判决:王某给付小淼医药费、致残费等总计168151.03元,沈阳市房产建筑拆除工程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被告其他请求。 二打血泪官司 为孩子争取未来 打官司期间,小淼在病床上一天天长大,更渐渐懂事。住院治疗期间,他常常会趴在病房的窗前,看外面的四季更迭,花红柳绿,顽童嬉戏,看完了,就使劲砸自己的双腿,拼命地哭……“我们看着心疼啊!”小淼的爸爸说。 一审判决后,房产实业公司不服,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997年2月2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做出判决,撤销了一审对沈阳市房产建筑拆除工程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判决,给予按份分割赔偿的判决。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小淼的爸爸认为,判决依据的致残费、护理费均按20年计算太少,于是又向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市中法提起再审。 2002年9月9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并做出了终审判决。在再审中,沈阳房产实业有限公司与小淼的法定代理人就小淼今后的治疗费及其他费用也自愿达成了调节协议,双方同意沈阳房产实业有限公司给付小淼今后治疗费及其他费用160000元后,小淼不再另行向房产实业有限公司和王某主张今后治疗费及其他费用。 终审胜诉 轮椅少年走出阴霾 看着操场上与同学玩得正开心的小淼,小淼爸爸告诉记者,除去先期已执行完毕的16.8万余元的赔偿,到今年10月,这笔再审后调节赔偿的16万元赔偿也将全部到位。7年的官司总算没有白打,但是钱换不来孩子的健康。每天推着轮椅上的爱子,这个坚强的汉子都会感到心如刀割。令人欣慰的是,记者在采访中看到小淼所在的学校沈阳市文萃小学的老师和同学给予了他最大、最好的照顾。小淼变得爱笑了,每当下课,同学都会推着他出去玩。同学跳绳,他给摇,同学丢沙袋,他帮着捡……学校,为小淼打开一扇新的窗。我们衷心地祝福小淼能够走出阴霾,坚强、自信、快乐地走好今后的道路…… 记者王晓倩 韩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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