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检察院帮教失足少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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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02:25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吴艳霞)日前,石家庄市高邑检察院对一名不满18岁的少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并联合学校、村委会和家长一起,对这名少年进行帮教,在当地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该少年段某是高邑某中学的高中学生。去年暑假的一天晚上,段某协助本村一名男子到当地一户人家进行盗窃,并分得赃款50元。高邑检察院在侦查起诉中,发现段某作案时年 此后,检察院又主动跟段某所在的村委会和就读学校进行联系,跟他们一起成立了对段某的帮教小组由村委会和家长一起负责考察段某日常表现。这种“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综合帮教,不但对段某的心智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得到家长的极大支持,而且在当地学校中反响强烈。目前,学校已经邀请公诉科干警担任法制辅导员,并签订共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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