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健全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06:19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浙江省出台了《关于健全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把保障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任务”,逐步建立起对地区和学校的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和检查监督机制,同时把教育督导工作引入教育教学过程。 ——建立完善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的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全省建立对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地方人民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制度,
———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县级教育综合评价体系。全省建立起对全省所有县(市、区)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综合评价方案。———健全完善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为督导机构配备足够的督学和工作人员,根据行政区域的大小和辖区内学校数量确定编制数,专职督学的数量,市不能少于5人,县(市、区)不能少于3人,专职督学可以是行政编制,也可以是事业编制。 ———充分发挥督导评估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统筹安排各类评估检查活动,逐步把各类评估检查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中,形成一个对区域教育工作和学校工作集中的评估指标体系;积极探索运用社会力量参与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尝试把一部分具体督导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机构;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评估结果的作用,定期发布教育督导公报,对一部分督导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和教育网向社会公布。朱振岳 赵晶
笑翻天:难以抵挡的开心风暴 享受酷翻天开心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