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费之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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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09:28 大连日报 | ||
于文军 曾几何时,国内银行向客户提供服务是不收费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正式出台,终于使这一“免费午餐”时代寿终正寝,这是市场化的必然,无可厚非。明摆着的理:银行是企业,是企业就得以市场化为取向,讲究成本核算,追求利润最大化,对提供给客户的金融服务“金金计较”,尤其是随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向国际大银行不断提升,不管是按照国际惯例运作,还是考虑自身为服务所支出的成本,都得精打细算,以自身劳动换取他人利润,不干倒贴的事。事实上,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许多发达国家, 免费午餐不太对就餐者的胃口,就餐者还可以将就,毕竟白吃。若不白吃,就餐者就要较真,提出一个问题:“我付给银行的钱到底值不值?”他们掏腰包时,对收费午餐的“色香味”必定评头品足,对午餐提供者端饭上菜的每一招式瞪眼珠子。毋庸讳言,现在的银行服务缺乏明晰具体的质量标准,不敢恭维,此问题不解决好,将来的麻烦不小。当客户对银行的收费午餐不满时,投诉无据可依,只能跟着感觉走,维权举步维艰,这实际上为一些服务质量差的银行提供了一个“避风港”。显而易见,银行不能光乐滋滋地收银子,应主动提出具体的行业服务标准,使提供收费服务的银行权责对等,让客户享受到他们该享受的权利,如,转账业务到底多长时间到账;托收业务多长时间把钱收过来;存款、取款业务怎样做,才能让客户感到满意,等等。与此同时,商业银行要以客户为中心,创新金融服务,不断推出新的金融服务产品,大大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人们花钱购买的银行服务物有所值。 收费午餐,还有价格合理与否的问题。《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市场调节价收费领域,各家银行可以自行定价。自行定价自然不是漫天要价,把客户当成“唐僧肉”,定价当合理、公开、诚信和质价相符。有人说,客户选择银行服务也可货比三家,谁质优价廉就买谁的账,不然,就用脚投他的票。这未免太天真了,实际并非这么简单。客户与银行博弈时,力量不对等,往往处下风。为此,有必要规范银行间的行为,防范银行间形成价格联盟哄抬价格,损害客户利益。时下,制定铁路票价、城市水价等往往举行价格听证会,广开言路,通过谈判来达成一种各方利益的动态平衡。制定银行收费价格也应如此,充分吸纳当事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既考虑到银行的赢利,更要维护众多客户的合法权益,实现“双赢”。在这方面,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配套的法规、办法,为广大的金融消费者提供维护自身利益的“尚方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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