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民工伤口谁来“缝合”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09:49 武汉晚报

  建设部办公厅一份通报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58起、死亡193人、重伤2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上升13.7%和27.0%。其中湖北一季度发生事故2起,1起高处坠落、1起物体打击;死亡人数2人,高处坠落致死1人,物体打击致死一人。

  受了工伤,我该找谁?

  6月30日,记者收到民工张新华的一封来信,信中说:

  我在承建嘉鑫大厦的詹老板手下做木工。今年4月22日,我在17楼阳台用木方校正一个构造栓时,因用力过猛从空中摔出。事发后,面部共缝合了20多针。

  后因病情严重住院治疗,但治疗的关键时期,医院催医药费,我于6月9日去工地找詹,可他人已走了。找项目经理借钱,对方连门都不让我进。无奈之下,我爬上了百米高塔(贵报6月10日曾刊登此事),后经多方协调,施工单位支付了一笔费用。6月23日,我到江汉区劳动局通过法医鉴定为9级伤残。当拿着鉴定书到仲裁委请求援助时,对方无法受理,原因是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詹某本人已不知下落。

  我现在连原先的工资都没有拿到,更不用谈有钱治病了,真不知如何是好? 无独有偶,7月1日记者又收到一封英山民工的来信,他在信中谈到一名老乡在打工受伤后,医药费无人承担的事情:

  老乡金山在徐东村某工地打工,6月8日下午6时,在二层楼的阳台上干活时摔了下来,当时项目经理和二号老板在场,及时将金山送进了武昌铁路中心医院。

  工地三号带班的是英山老乡,他与项目经理和二号老板协商,却没有和家属商量,便于6月11日上午10时,将金山从铁路医院转到英山县红山镇卫生院治疗。18日,金山在家属的催促下,又转回武汉复查。19日上午10时,同济医院做CT扫描,结论为:左侧颧弓骨折;轻度脑积水。当时负责检查的鲍教授说:“脑积水需及时治疗”,并开了住院证。

  金山的妻子与项目经理、二老板、三号带班的好说歹说,20日下午才让金山住进了原来的武昌铁路中心医院。可医院费和生活费等谁也不愿出,这个责任到底谁来承担较合理?

  昨日,记者与张新华联系。他说:“当时做工时,只与包工头詹某签订了用工协议,协议也没有提到工伤后的处理问题。工伤本就是意外发生,当时谁会想到会出事呢?生命是自己的,而且出来打工都是为了养家糊口,谁也不会拿自己的命开玩笑,做工时肯定会非常小心。我们这些打工者都是如此,只要有工做,老板按时付工资就行了。”

  而金山因为是在老乡手下做事,更是没有签订什么合同。

  据了解,本市大部分建筑施工项目都有分包单位,每个项目的分包单位,又各自有自己的一批民工。包工头与民工之间,大多数没有签劳动合同,有的只签一份用工协议,有的则是口头协议。

  用人单位必须负起责来

  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规处负责人对记者说:“民工工伤后,应理直气壮地找用工单位负责。”

  她说,民工大多对我国现行法规不了解,加上出事后,用人单位运用各种方法推卸责任,从而使他们追责无门。

  而民工们常常也以没与用工单位签合同而退却。作为受工伤的民工,在遭遇无人履责的情况下,应尽快到市劳动保障局工伤办理机构申请办理工伤认定和伤残级别鉴定。有的民工在开工前与用人单位签了合同,但在受工伤后,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不履行合同,或者只履行其中一部分内容,使得民工利益受了损害,得不到保障。这种情况下,民工可到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来裁决用人单位应对民工所负的责任及赔偿金额。即使民工未与用人单位签合同,受了工伤仍由用人单位负责。

  湖北浩瀚律师事务所的李力平律师说,民工受工伤,首先应与雇主协商赔偿。有的民工在开工前并未与雇主签订合同,但法律上认为,雇主与民工已经形成劳动关系,仍可以找仲裁机构解决,雇主要负责任。此外,民工还可依据《劳动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因为没有签订合同,所以建议最好不要打官司。

  法官则表示,劳动合同是民工维权的有力保障。2001年6月,罗田县民工熊建国在某建筑公司承包的工地打工时,大拇指不慎被绞断,后被鉴定为6级伤残。本可以得到10万余元的赔偿,但法院只判了2万多元。承办此案的法官说,民工维护自身的权益,关键是要跟雇主签劳动合同,没有合同就是“黑户”,出了事往往拿不到赔款。

  伤害保险不能忘了民工

  “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不应漠视民工的安全”中建三局武汉分公司负责人昨日这样对记者说。

  《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目前,他们正在按《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并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为民工投保,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工程项目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统一办理,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保费用。他认为,这样做有利于企业的成长。

  据了解,我市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对施工人员和工地管理人员都投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但往往工地上最“冲锋陷阵”的民工却没有享受到这一保障。

  其实,签订用工协议,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对企业也有利。一旦出现伤亡,按合同办事,就不会出现伤者及其亲属没完没了的纠缠,甚至出现“停尸闹丧”的事件。

  2003年5月,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2003年内,要实现在全国各地全面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目标。如果建筑工地的保障制度健全了、完善了,民工、施工单位及用人单位就不会再为民工工伤后的医药费而“踢皮球”了。 (记者 顿爱华 实习生 吴静 曾颖)

  时评:依“法”前行

  我们可以这样设想:如果,“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在所有的建筑企业都已全面实施;如果,所有建筑职工——特别是“冲锋陷阵”在最前线的民工,全都系上了“意外伤害保险”这根安全绳。

  那么,工伤突至,当事民工还会没人付医药费吗?

  显然,争议不再存在。包工头、建筑公司互踢皮球推责任,民工家属暴力讨钱或以死相威胁的新闻将从媒体上消失。

  由此,关于各行各业的民工维权,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

  如果都有“法”(譬如建筑行业意外伤害保险这样的细则法律法规),且“法”得到完全实施,那么,民工维权还会如此踯躅不前吗?

  可见,问题的关键在于一个“法”字。

  各领域、各行业要考虑用一系列细至毫末的“细则法”来保护民工;各执法者则要“严”字当头,坚决执行!

  流光溢彩的城市,闪烁着民工堆积的汗水。我们期望这样的新闻主体变换:有朝一日,民工维权的新闻越来越少,而那些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或不顾受伤民工死活,被重罚甚至停业整顿的单位频频见诸于报端。(杨明安)


推荐】【 】【打印】【关闭

  笑翻天:难以抵挡的开心风暴 享受酷翻天开心生活
  新浪邮箱雄踞市场第一 真诚回馈用户全面扩容
  新东方口语听说速成 2004考研名师授课 司法考试
  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境界,亲密接触,激烈搏杀,包你爽上“天堂”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search 彩屏手机 香水 笔记本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男子喜欢女性展示她对性的爱好,他们对女人的………
非常笑话
一酒楼老板要求小姐必须穿短裙,天气渐凉有人把裤…
图片
铃声
·[许美静] 铁窗
·[ F4 ] 要定你
·[梁咏琪] 中意他
铃声搜索



新浪商城推荐
魅力男人
  • 佛罗蒙男用香水
  • 银色魅力香水
  • 佳能数码相机
  • EOS 10D专业相机
  • s50照相机
  • 市场最新动态
  • 免费注册上网经商
  • 性感靓丽夏季服饰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关注两性健康
    学习两性知识
    加入缤纷下载,数万精彩图片铃声不限量任你下载,每条仅0.1元,让你的手机又酷又炫!
    爆笑无比精彩无限,成人世界的快乐享受
    每日2条,28元/月
    原色地带--普通图片铃声,5元包月下载。      
    炫彩地带--和弦铃声彩图,10元包月下载      
    情趣无限爆笑连连 令你笑口常开的非常笑话

    每日2条,30元/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3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