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为她免费打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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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01:08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石狮法院了解到,该院决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中的原告王某免交诉讼费3450元。 原来,王某在交通事故中身受重伤,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家中尚有70多岁的婆婆,其丈夫无固定职业,三个孩子有两个是残疾人,家庭经济极其困难,急需通过诉讼求得赔偿,以维持生计。石狮法院立案庭在深入其家中和居委会了解情况后,迅速报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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