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魂党”大案开审 17名被告涉嫌绑架勒索出庭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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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06:36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 】一个由17名男女案犯组成的“迷魂党”,在近两年时间内,以迷药将事主放倒再行绑架抢劫的手段,先后9次作案,抢劫赃款财物数十万元,这伙多行不义之徒最终难逃法网。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迷魂党”绑架抢劫大案。 据公诉人在法庭上指控,这伙“迷魂党”犯下的最早的一宗罪行是在1999年9月15日。当时,被告人刘惠民、刘惠臣等人密谋,将相识的一名香港人陈某骗至住处喝酒,并趁陈某
同年10月10日,这伙“迷魂党”用女色将香港人黄某骗至市内某大酒店,骗黄某喝下放有迷药的啤酒,趁黄不醒人事之时,将其捆绑后劫持到宝安区龙华镇一出租屋内,将其随身携带的三千元现金及一部诺基亚手机劫走。等黄某清醒后,这伙人又劫取了黄随身携带的银行卡一张,从中提取了5万港币。得手后,这伙案犯仍不知足,继续向黄勒索现金10万元,黄被迫给其弟弟打电话。黄的弟弟将2万元人民币存入指定账户后,黄才在皇岗口岸附近被释放。 2001年8月6日,这伙“迷魂党”窜至宝安区龙华镇,用同样的手段将被害人郑某迷倒后绑架劫持,在掏光郑某身上的数千元现金及手机等财物后,郑某被迫又拿出10万元赎金才获自由。 在昨天的庭审中,这伙“迷魂党”已没有了往日的嚣张气焰,面对检察官义正辞严的指控,纷纷低下了头。 目前,这起“迷魂党”大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记者吴涛)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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