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供水部门出台一系列便民措施 力保市民用水无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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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06:45 江南都市报 | ||
记者昨日从南昌市市政公用系统文明行风建设动员大会上获悉,南昌市供水部门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整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出台了一系列便民举措,确保市民用水无忧。 安装水表6天搞掂
原来,供水部门为市民安装水表,从用户申报、现场勘察、工程设计和工程预算编制,再到安装,时间最少要一个月。新措施规定,整个工作流程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工作日,其中,新装用户安装分户工作,从接到工作传单起必须6天内安装完成;属居民分户改造“一户一表”的,必须在7天内完成。对外商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有限给予安装。同时实行维修承诺,自安装完成之日起,半年内免费维修(人为损坏的除外),一年内维修只收取材料费或用户自购材料。 用户欠费预先通知 对拖欠水费逾期两个月的用户,按照《南昌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规定停止供水。但从现在起,在对其停止供水前,将预先向用户发出书面通知,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24小时内解决故障 接到用户维修、投诉热线,当天必须受理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当天处理完成有困难的,应及时与用户取得联系并向“南水热线”反馈。对市区供水设备、设施的突发事故的抢修作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即在接到抢修通知后,何坊西路以北、洪都大道以西地区必须在30分钟内,何坊西路以南、洪都大道以东地区必须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进行抢修,抢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抢修完毕后必须在1小时内把信息反馈给热线。 打电话可查询水费 为了让市民明明白白消费,南昌市供水部门设立水费查询电话,凡是银行代收用户均可通过拨打16860666查询当月和历史用水情况以及应缴水费。 服务不满意可投诉 供水部门要求各窗口单位人员遵章守纪,不得以职、岗谋私和吃、拿、卡、要,推行首问责任制,热情服务,遇事不推诿。市民发现有工作人员存在以上问题,可向南昌供水公司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5234684。对违规违纪人员将严厉查处。文/记者钟兴旺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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