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园林局与城管联手 查燃气捅了“马峰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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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6日15:5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程行欢,通讯员卢绍琨、彭辉报道:市政园林局日前联同城管部门对广州的燃气市场进行检查。行动中发现一家无证经营的灌装液化气经营点,查获无证灌装的重瓶45个、空瓶15个。 小房子堆满无证气瓶
近日市政部门接到群众对无证液化气经营点的投诉,来到白云区东平村马峰窝山,在一个约40平方米的小房子里,发现了这些已灌满的液化气瓶,瓶身和瓶口密封上均打着“普能”的字样。执法人员将查获的45个重瓶和15个空瓶封存。 据执法人员称,这是一家无证经营的液化气经营点。液化气经营点应有《广州市城市燃气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记者在经营点看到,里边仅有几个简单的灭火筒,如出现危急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气站附近竟有饮食店 据了解,为确保燃气市场的安全有序,最近广州市燃气管理部门对广州的液化气灌装站、液化气销售点和液化石油气汽车加气站进行检查,发现“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的情况仍然存在,有的液化气站安全距离达不到现行规范要求。其中有13家销售点20米范围内有饮食店和油漆店。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燃气管理部门当场发出《广州市城市燃气管理整改通知书》49份,并对12个安全隐患较大、一时难以整改的液化气销售点责令停业整顿,收回经营许可证。 无证供气,最高罚5万 如果市民发现有无证经营的液化气经营点,可拨打87557502向执法部门投诉。市政园林局指出,液化气充装企业不得为无证经营者提供气源,不得允许无危险品准运证的车辆进站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否则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可对其处以1万-5万元的处罚。对存在安全隐患或屡次违反《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而又拒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经营者,取消其《广州市燃气经营许可证》。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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