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星”骗走11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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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6日18:07 云南日报 | ||
一份突如其来的惊喜使自己成了“幸运星”,可无法预料的现实却又告诉沈强,你被“幸运星”骗了。 昨日,家住昆明西坝新村的沈强来到本报,手里拿着“幸运星”的证据,向我们讲述了“幸运星”的来历:6月11日的一个下午,沈强莫名其妙地收到了一封落款为江西省靖安县科海贸易部财务科的“问候”。拆开这封“千里飞鸿”,里面装的竟是一张《最佳幸运星领 要获得幸运奖品,只需到当地邮局(所)汇贵重物品保价邮资、快件费及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费等共计119元到贸易部财务科领取,收款后第二天将赠品用包裹快件寄出,确保10天内收到,假如幸运星客户在接通知40天内不办理有关手续将作为自动放弃处理。6月13日这天,沈强怀着激动的心情,到邮局办理了汇款手续,就等着拿ⅰ188型双屏手机。没想到汇款汇出去20多天了,却一点回音都没有。7月2日这天,沈强又拨通幸运星所在地工商局电话,一经询问,对方答复:“你说的是汇款手机礼品一事吗?你受骗了,请尽快向3·15投诉吧。” 申玉坤 姜昆华(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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