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戴萍说:“出庭就如一门遗憾的艺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03:40 重庆晚报 | ||
戴萍,女,35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助理检察员,曾参与承办“朝千隧道枪战案”,“白云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及原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队长李虹等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等多起大要案件,先后获重庆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重庆市政法系统“十佳干警”荣誉称号。 “我?真的没什么好写,不过是做了自己的本职工作而已,”戴萍使劲摇着双手,她 一线工作留下的“光荣印记”?见记者盯着伤口不放,戴萍声音变得有些含混起来,“这段时间感冒居家,被厨房的锅碗瓢盆弄的。” 很难将眼前这个爽朗中带着迷糊的娇小女子跟那个被公认为“英姿飒爽、反应敏捷、逻辑严密”的检察官联系起来,戴萍对此的解释是,“一看到案卷我就不迷糊了。” 戴萍出身军人家庭,曾做过老师。因在处理与学校有关的下暴事件中,常因手段“软弱”而感到郁闷,遂有改行的念头。1995年,她以优异成绩考入渝中区人民检察院。 接下来的8年,她的名字与“朝千隧道枪战案”、“白云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等大要案联系在一起,特别是成功起诉原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队长李虹等人后,就连被告的辩护律师也不得不承认,公诉人素质没得话说。 “那段时间压力很大,想哭,但一直到现在都没哭出来,”戴萍说,2001年6月,重庆市“打黑第一案”——“白云湖”案件专案组成立,她进入专案组,刚将二十余名被告送上法庭,还来不及喘口气,又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点名进入“12.7”案件专案组,成为专案组组长。 “12。7”案是“白云湖”案的“延伸”,它的复杂程度远远超出专案组的想象。“我们封闭100余天,”戴萍说,那段时间,查阅几十本法律书籍,与侦查机关一道补充近百份证据,消化、整理了上千份材料,制作了三十多万字的各类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长时间的案头工作让他们到后来见了板凳就犯晕。“熟悉我的人都说我那段时间出奇的严肃、沉默,不过,除了成功起诉李虹等人外,我还有一个收获,瘦了十余斤,”戴萍说,由于那时一直与专案组同事形影不离,想哭都逮不着机会,就这样一直挺了过来,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其实,以前我是很能哭的,最长的一次整整哭了几个小时。” 与一般女人一样,业余时间戴萍爱逛街、跳操、与朋友喝茶,不过,都是读书时候的老朋友。进检察院工作8年,活泼好动的她至今没交到一个律师朋友,碰到人家请吃饭,她就拿出女人的理由:“我现在和你们去吃饭,回家还要花钱去买减肥药,不如现在自己回去吃点水果算了。”久之,戴萍“约不出来”的名声不胫而走。 有着5年党龄的戴萍自称是家中的“落后分子”,因为其他人比她先入党。“党龄上我是没办法跟他们比了,但工作上,我会尽量做得更好,”戴萍说,出庭就像装修房子一样,不管怎么努力,都不可能达到完美,这是一门遗憾的艺术。而作为一个公诉人,她所能做的,就是最大程度减少遗憾,最大程度接近完美。 记者 路易 实习生 黄潇潇网络编辑:孔祥伟
笑翻天:难以抵挡的开心风暴 享受酷翻天开心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