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漏水纠纷难断 律师指点合同定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08:12 汉网-武汉晨报 | ||
武汉晨报讯 (记者王艳 实习生代杨)连着两天的大雨,东西湖某住宅小区的王先生家里犹如“水漫金山”,客厅和几间卧室的墙面渗漏得厉害。房子漏水是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晨报近期接到的此类投诉就有近10起。 王先生投诉称,他家住六楼,楼上是顶楼,没人住,去年10月份交的房,12月份入住后,除厨房和卫生间事先做了防水处理不漏外,家里其他地方是逢雨必漏。经他查看,水是 据了解,处理房屋漏水纠纷很棘手,其主要原因就是引起漏水的因素复杂,很难分清谁是谁非。据业内人士介绍,漏水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二是水管堵塞、老化破裂引起漏水;三是业主装潢不当造成的。 遇到房屋漏水时该找谁解决呢?湖北万泽律师事务所的许继承律师说,首先要确定谁是责任的主体。根据《房屋建筑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发商(包括建设单位)对屋面、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渗漏,有一定的保修期限,在这期间开发商(建设单位)是责任的主体。王先生可以要求开发商对漏水进行修缮;若经专业房屋质量检验机构检验,房屋的确存在质量问题,王先生更可向开发商要求赔偿。 此外,擅自移动水管埋入墙体、凿地铺地板或地砖,钻洞敲墙等等不当装潢行为,往往也是造成房屋漏水的“罪魁祸首”。如果楼上业主装潢不当造成地板渗水,给楼下业主造成损失的,楼上业主便是侵害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有没有避免纠纷的好办法呢?许律师建议,消费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可以把诸如房屋漏水由谁承担等责任界定条款,列入合同的范围。(来源:武汉晨报)
笑翻天:难以抵挡的开心风暴 享受酷翻天开心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