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要钱 闹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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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08:16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主任记者 李欣悦)彩票迷刘某已坚持不懈买彩票两年了,可从来就没中过大奖,今年5月,本打算去买彩票的刘某因有事脱不开身,委托邻居帮其代买,怎想到,就是他人代买的这两注彩票竟真的中了7500余元大奖。但刘某更没想到的是,为了这7500元奖金的分配,素来和睦的邻里二人会闹上法庭。7月6日,记者从东陵区法院获悉,这起彩票纠纷案已审理终结,法院判决被告给付代买彩票的原告1000元人民币。 2002年5月22日,家住东陵区东陵乡新立堡的村妇刘某正准备前往投注站购买彩票时被他人因事叫住,正好邻居大嫂李某在旁边,于是刘便毫不在意地对李某说:“我现在没空,你帮我去买两注彩票吧,要是中奖我请你吃饭。”闲来无事的李某答应后前往彩票投注站,选了两注号码。 买回彩票后,刘某付给李某由其垫付的4元钱。当摇奖公告出来时,其中一注彩票竟中了奖金为7500余元的二等奖!李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于是她急忙来到邻居刘某家,而此时刘某已经把奖金领了回来。李某遂提出要与刘某平分奖金,但刘某不同意,李某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法庭。 东陵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李某为被告人刘某代买彩票是一种代理行为。李某为刘某代买彩票、代选号码,付出了劳动。且双方未明确约定是无偿代理,依据权利人义务对等及公平原则,故法院判决,由被告给付原告1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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