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破获"击棍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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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11:45 新闻晚报 | ||
本报讯 日前,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受理一起抢劫案后,通过审查认为其中两名被告人系主犯,但在抓捕同案犯时有立功表现,据此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分别对汪、吴、赵三被告人作出有期徒刑3至7年的一审判决。 今年3月22日上午,暂住于金山区金山卫镇的汪希贵、吴伟、赵汝能聚在一起闲聊,汪提议出去抢劫,三人一拍即合。当晚,汪与吴携木棍窜至石化街道柳城路少年宫东侧,拦截 5天后,汪希贵等3人来到少年宫南墙外,一名推着自行车独行的女子经过,于是由赵望风,吴则趁女子不备用木棍猛击其头部致其倒地,劫得人民币85元及手机等物。案发后,警方于次日晚间在上海火车站将汪希贵、吴伟抓获,同时通过汪、吴的交代,很快将另一名嫌疑人赵汝能抓获。 (秦万年徐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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