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依法整治“三小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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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1日06:33 扬子晚报 | ||
昨天,南京市人大第十三届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对有牌证的“三小车”的禁行、治理等做了明确规定。 为了城市管理的需要 市政府在提请审议的立法说明中说,在市区无序运营的“三小车“严重制约了城市管理 依法整治+有情操作 修改后的《规定》提出,正三轮摩托车不得在市区禁行区域、路段行驶。残疾人专用车不准搭乘人员,有动力装置并安装搭乘人员设备的残疾人专用车、安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俗称“马自达”)将不得在道路上行驶。根据市政府安排,将在9月10日前,彻底解决“三小车”问题。 但是,考虑到这次治理本市号牌“三小车”的对象主要为有牌有证的合法车辆,车主大多数为无业下岗人员,家庭生活较为困难,尤其是残疾人再就业困难,市政府将采取依法整治和有情操作的工作方法,维护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对少数特殊困难群众给予最大限度的关爱,制定了一系列优惠保障政策。 一是依法公平、公正、公开收购置换车辆。对本市号牌正三轮摩托车“马自达”,按高于物价部门法定折价标准上浮60%,依法进行收购。分别补偿1000元、700元;对残疾人车每辆车补偿5000元。另外,对通告发布后15日内上交车辆的上述车主,还将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二是解决好车主分流安置工作,确保提供生活出路。各区将最大限度地为车主腾岗筹岗,对自谋职业的车主给予4500元的一次性补贴,按政策规定发放《再就业优惠证》,符合条件的车主按规定进入最低生活保障。 三是最大限度地解决残疾车主实际困难。对安置本市号牌残疾车主的企业,减免营业税、房产税、土地税等,并适当给予一次性安置奖励;残疾人车主配偶和其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农村的可照顾转入南京市城市户口。 按照上述政策规定,有牌证残疾车车主每人可一次性补偿车辆置换和安置经费1万元,有牌正三轮摩托车“马自达”车主每人补偿5500元-6000元。加上向每位车主发放3个月低保费660元,以及提前上交奖励,车主最多可以得到补偿12660元。无牌无证残疾人专用车也将得到一定的车辆置换、奖励和生活补贴。从总体水平看,补偿标准已超过武汉以及上海市水平,这也是南京根据实际财力而作出的最大限度安排。 全市筹岗已近万 目前,全市各区都按照1:1.5的比例,超前落实筹岗安置工作。全市共筹岗、腾岗、找岗近1万余个,已疏导安置车主3400名。特别是对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车主全面进行了调查摸底,确定了1526名重点帮扶对象,由各区和残联、劳动等部门,逐人逐户上门落实救助帮扶措施,重点帮助解决看病、子女教育、住房等特殊困难。满怀 赵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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