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公司出纳李某不慎将6.5万元公款丢失,走投无路时看到街头招聘“公关”的广告,高薪诱惑之下她一次次地向对方汇款,最终挪用公司的30多万元资金全部被骗,而她却越陷越深。11日,天桥公安分局经济侦查大队将涉嫌挪用资金的李某刑事拘留。
李某今年21岁,济南市人,在某公司任出纳。今年5月22日,她不慎丢失了公司的6.5万元现金。因为害怕报告公司后不仅要还钱还要被开除,焦急万分的她想尽了办法寻找也没
找到,一时无法凑齐这么多钱还给公司。就在这时,无意中她在路边看到了一则“招聘男女公关”的广告:“月薪两万元,可预付薪水”。就像溺水的人绝望之中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虽然知道这种野广告很可能是骗人的,但走投无路的她还是决定试一试。5月24日,李某拨通了广告上留下的电话号码,电话中传来一个男子的河南口音,那人向她介绍了一通,说得天花乱坠,更加坚定了李某当“女公关”的想法。最后,那名男子说到了正题:要想得到这个工作,必须先向指定的账户里存入800元钱报名费。以为找到了赚钱门道的李某毫不犹豫地一口答应了,当天下午就“拿”了公司800元钱存入了该账户。第二天李某再次打电话询问自己何时开始上班时,接电话的换成了一个女青年,这次又要她交培训费,并且换了账号,李某立即就交上了。就这样,从2003年5月24日到现在,该“公关公司”以交纳定金、押金、服装费、手续费、培训费、好处费、礼金、红包等名义先后让李某向不同银行的多个账户里存入现金20余次,数目一次比一次多,最多的一次竟然达到了5万元。不到3个月的时间,李某累计挪用公司资金达30余万元。自始至终,李某也没有见到该“公关公司”的一个人,只在电话里和对方的男女近10人打过交道。8月11日,李某所在公司核对账目时,发现资金被挪用,立即报了案。天桥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据李某交代,在其向该“公关公司”汇钱时也想过会不会被骗,但因为实在没办法还上欠公司的钱,再加上当时已经汇去了不少钱,她已经欲罢不能了,结果却越陷越深。
现李某已经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王兵 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