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发证就能放松卫生监管?江岸区卫生监督所撂挑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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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07:25 湖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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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孙滨、胡蔓报道:社区服务证到底能否代替卫生许可证?昨日,记者就此赶到武汉市法制办采访。 法制办综合秘书处处长胡太荣表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从事饮食类经营的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江岸区民政局昨日也已开始收回饮食类的社区服务证,要求经营单位去卫生部门补办相关证件。 1992年武汉市民政局统一制发的社区服务证中,服务项目包括饮食摊点。而江岸区民政部门一些工作人员在办理社区服务证时,却并未要求办理卫生许可证。 那么,未领卫生许可证的饮食摊点的卫生监管由谁来负责呢?采访中,区卫生监督所一位姓朱的负责人说:“我们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谁发证、谁负责’,既然我们没有发证,责任就不在我们。”而《国家食品卫生法》明确规定: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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