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登记将有重大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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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09:3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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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信”将完成使命 以往结婚和离婚,都必须有单位介绍信。而按照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政府和单位都不再“干涉”个人的婚姻问题,个人“管理”个人的结婚、离婚事宜。准备结婚的人,只要带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能顺利地踏上红地毯。需要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人,带上户口本、身份证 原来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新《条例》充分考虑到男女双方相爱的事实,在“双方知情、双方愿意、采取必要预防措施(譬如限制生育)”这3个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新《条例》允许这样的人结婚。需要注明的是,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并且对生育行为进行了规定。 由于到目前为止,医学上还没有证明患有哪一种疾病的人是不能够登记结婚的,因此新《条例》把有关婚检的规定也予以取消。同样本着个人对个人健康状况负责的原则,有关部门不再负责管理强制婚检的事宜,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自主决定是否婚检。“个人婚姻状况查询系统”即将出炉 当婚姻完全变成个人私事、政府和工作单位放弃对婚姻的监督管理职能之后,个人结婚、离婚的透明化网络系统的建设就成了迫在眉睫的事情。只有这个网络系统建立起来了,发挥出应有的职能,个人的婚姻自由才会得到保障。因此,新《条例》的启动应该与个人婚姻登记查询系统同时起步。据介绍,今后个人的婚姻状况都将在民政部门“存档”备案,人们可通过民政系统的网络了解个人的婚姻状况,从而避免重婚、欺骗等问题的发生。新规定:有人欢喜有人担忧 对即将出台的新《条例》人们都表示了关注和欢迎。一位李先生对记者说:这是一件好事,大大简化了婚姻、离婚等相关手续,极大地保护了个人隐私权。一位妇女问题的专家认为,现在的社会结构与十年前的社会结构显著不同。在这一趋势下,“介绍信”的退隐,由婚姻个体对婚姻负责,自己管理婚姻、经营婚姻,这很符合“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趋势。这一规定可谓“应时而出”。 记者从北京多家区级妇幼保健所了解到,婚检即将取消的消息刚一见诸报端,前来婚检的人数明显减少了。北京市西城区妇幼保健所的吴所长认为,从医学角度上说,以前国家要求婚前检查,是从优生优育、提高全民素质角度提出的。如果没有婚前检查,稀里糊涂成了家,结果一方有病会影响到下一代和夫妻双方的感情。而更严重的是,一些疾病双方都没查觉,还会影响第二代乃至第三代。她建议新人在婚前还是应该自觉自愿地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这样做有利无害。 对于“个人婚姻状况查询系统”也有人提出了担忧,认为这样将每个人的资料公之于众,涉及到一个隐私权问题。他们希望,网上查询系统既能保护每个人的隐私权,又能让需要了解的人及时了解到相关的信息,“这样就更好了”。 (来源:本报记者高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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