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城建管处罚首开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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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16:07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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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因为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擅自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合肥市建管局对招标单位罚款3万元并责令其对该工程重新进行评标。昨天为此举行的听证会也成为合肥市建筑市场对行政处罚举行的首次听证会。 6月中旬,某物流公司委托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为其工程进行招标,9家单位参与了投标。该招标文件中规定:“开标时,投标单位必须自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的 7月下旬,合肥市建管局接到举报,该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该局在调查后认定该招标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该单位作出了处以3万元罚款,评标无效,责令重新评标的处罚意见。 8月1日,该单位提出了行政处罚听证申请。在12日上午举行的听证会上,案件调查人和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处罚理由及适用的法律依据进行了陈述、质证和辩驳,而这些将作为最后处罚的依据。 据介绍,目前在建筑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部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未严格按照法规开展招标活动,存在着规避招标、明招暗定、串通招标、擅自终止招标活动、不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以及改变评标标准和方法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通过对行政处罚举行听证会,不仅可以教育市场各方主体严格依法开展招投标活动,而且也有利于保证行政主管部门正确实施行政处罚,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通讯员甄志勇本报记者孙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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