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家企业侵权"梦特娇"获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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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02:02 新闻晨报 | |
晨报实习记者沈凤丽报道昨天上午,法国“梦特娇”公司诉中国6名被告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一案(详见本报9月23日报道),在上海二中院宣判,“梦特娇”获得了商标侵权赔偿最高额50万元。 2002年2月,“梦特娇”在北京大红门服装批发市场发现部分摊位在批发带有“梦特娇·梅蒸”商标的大衣以及其他男装成衣,随后将生产这些服装厂家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经 昨天,法庭判决后,“梦特娇”的代理律师对判决结果表示了满意,并表示依然会坚持打假,保护自己的品牌。但被告的代理律师则表示,反不正当竞争适用的是“知名商品”,本案只适用“商标法”的侵权规定,对于高达50万元的赔偿金额也提出了疑义,并表示会进行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