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版2003年热点报道回顾(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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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2日15: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关注身边事,贴身来说法 就业歧视:让人忍气吞声 本报记者 孙朝方 歧视或许是这几年就业中最常见的话题,因为与生存直接“挂钩”,就业歧视伤害当事人就更显得刻骨铭心。但在形形色色的招聘会上,适者生存的游戏规则,歧视甚至被作为习惯接受。不少单位在招人时自立“门规”,利用就业竞争激烈的环境,迫使求职者“就范”。而这些花样百出的“门规”很多是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现实中却大行其道。《今日说法》关注就业歧视报道,先后推出了几个热点话题进行探讨。《就业附签“怀孕协议”,无效!》(2003年10月21日)、《“大小三阳”工作为何偷偷摸摸》(2003年12月3日)等,针对就业中存在的性别歧视、乙肝患者求职中遭遇的歧视等,作了分析,并提供法律建议与帮助途径。 “胳膊拧不过大腿”、“要饭碗就得听人家的”……这样的心态在职场上并不少见,这是怎样的无奈与悲哀?尽管相关的法律法规有着比较详细具体的禁止性规定,但一旦走进现实生活,“雷声大雨点小”,有几个用人单位愿意接受一名乙肝患者?而面对年轻女性结婚怀孕的现实,不少单位百般设卡限制,甚至违法侵害妇女权益,当事人不到万不得已,大都忍气吞声。有法律界人士建议出台《反歧视法》,有无必要,值得商榷。 这样的事还在发生着,问题并非完全无法无规矩可依,歧视背后有太多说不清的东西,讨得公道却丢了饭碗,这样的“公道”索性不要也罢。 “广州保姆市场”系列报道或许是“今日说法”2003年最受关注的策划之一,报道后编辑部收到的读者反馈是始料未及的。现代生活,请个家庭帮手摆脱烦琐家务已是平常事。把一个“外人”大方地请进私人空间,纠纷隐患自然也水涨船高,如何维护雇主、家政公司、保姆三方合法权益,是纠纷的最焦点。 《今日说法》从2003年11月24日推出《保姆预留金该不该退?》、《保姆深夜开溜急煞雇主》、《孩子玩耍受伤“怪”不得保姆?》等系列报道,从雇主财产安全、人身保险,保姆的人身安全,三方如何签订合同等方面一一说法,力求能为市民找一位合适中意的保姆尽点力。“关注广州保姆市场”的报道做完了,一个越来越强烈的感觉浮上来:“最说不明白”的保姆市场!一位家政公司的老板坦言:在这里,问题分析与实际操作是两码事! 一堆堆的问题纠纷,困扰着雇主、保姆、家政公司。雇主、保姆、家政公司“三国混战”的局面,谁来收拾?谁是主管部门,谁来确定设立家政公司的门槛?又由谁来惩治那些不违法却破坏市场的行为? 讨薪:拿起法律武器 本报记者 罗颖 每年这个万家期盼团圆欢庆的时候,一群被拖欠着血汗钱的外来工们,他们痛苦、无助的眼神让人无法回避。从12月24日开始,本版推出系列报道《讨薪,拿起法律武器》,告诉大家应该用理性的方式对待欠薪,如何使用法律的武器,巧妙地避开各种陷阱,预防欠薪,或者有效应对欠薪。 其实不单是外来工,窗明几净的写字楼里,不少白领也被拖欠了薪水。不久前甚至发生过记者拉开横幅讨薪的事儿。现实生活中,许多问题并不是法律的问题,关乎人情,关乎面子———讨还是不讨,成了一个问题。如果决心和欠薪者奉陪到底,相信讨薪的道路并不会太坎坷。 婚姻维权:受伤的总是女人 本报记者 孙朝方 婚姻纠纷、家庭暴力、财产分割、子女探视……妇女维权的话题说了多年,旧问题解决了一大堆,新问题又接踵而来,仅一个婚姻纠纷就足够棘手。丈夫有外遇、妻子被休掉、夫妻债务如何分担等等,都围绕着一个核心问题:如何取证,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今日说法》先后就此推出了系列报道:《妻子被休,如何维权?》(2003年8月25日)、《丈夫“出轨”录像带怎么拿?》(2003年11月21日)、《丈夫不能离弃病妻》(2003年11月14日)、《离了婚,还要替前夫还债?》(2003年8月27日)等,从法律角度给当事人提出了可行的法律帮助,也给面临这些问题的妻子们提了醒,两口子间也要依法维权。“清官难断家务事”,这是传统。两口子的事,样样“你的我的”摆得清清楚楚,似乎不利于夫妻团结,现实中也少有人愿意如此。但一旦有一天丈夫带着“二奶”要离婚、拿着债单要分担他的债务、把共同财产转移得分文不剩,因此受害的,往往是弱势的妇女。因婚姻纠纷对无过错方造成的心理、精神伤害,如何赔偿?这是新的难题。 推出这组报道,希望有两个:家庭主妇们多学点法;法律之外,社会道德、社会舆论能有良好的支撑弱势维权的氛围。 小区的篮球场不准踢足球(2003年8月13日)?小区的泳池对外开放是否侵犯了业主的利益(2003年8月29日)?业主不满意管理处的服务,拒交管理费和水电费被停水停电合理吗(2003年9月10日)?今年,本版连续探讨了多起住宅小区业主和管理处之间的纠纷问题。 套用一句老式小区的口号“同处一地,共保安宁”,说到底,小区的管理应该人性化,管理处和住户之间要互相信任,不能老是用对立的眼光看对方。住户每月交纳了一定的管理费,也不能时时摆出一副“上帝”的样子,总希望管理处唯命是从,其实,管理处要面对的是几千的住户,总不能老满足你一个人的要求吧。管理处遇到“难对付”的住户,也不能总是照“本子”(规定)办事,老觉得住户在为难他们,其实没事谁爱找茬呢?规定也是人定的,在制订的时候,多听听住户的意见,日后的矛盾自然就少了。 性骚扰:遭遇者还很被动 本报记者 孙朝方 性骚扰是近几年在公众传媒频繁露面的新鲜词,对国内法律界来说,它还是有距离的“舶来品”,因为所有的法律条文里都找不到这个已为大众熟悉的词。性骚扰无法可依?如何保护自己不成为性骚扰的受害者?一旦遭遇性骚扰该怎么办?《今日说法》关注性骚扰话题,多视角、深层次地对此进行了探讨性报道。先后推出了《“性骚扰”难逃天网》(2003年3月24日)、《遭遇“性骚扰”证据咋找》(2003年6月16日)、《男人也躲不开“性骚扰”》(2003年6月17日)报道,从“性骚扰”经常可见的几种情况、“性骚扰”如何取证、“性骚扰”的性别界限等方面,给读者“提个醒儿”。 不久前,武汉的一宗“性骚扰”案件一审胜诉,呼吁得疲惫的媒体重新闻了新鲜气息,拿“性骚扰”没办法的人们也看到了希望。或许是不经意,一个事实被夸大的胜利遮住了:“性骚扰”取证难,目前国内没有专门立法,相关法律条文缺乏操作细则。人们最经常遭遇的不是有法、有理、有节、有利地拒绝“性骚扰”,而是面对它的无奈与手足无措。遭遇“性骚扰”者大都处于“弱势”与被动,有几个人有条件、能力、环境举证,成为幸运的胜者?没有专门的立法,面对“性骚扰”的抗争,或许太显脆弱与无力。 担心留学中介公司收了中介费办不成事一走了之,怎么办?二手房买卖充满风险,怎么办?打官司要证据,有些证据在事过境迁之后可能丧失或者失真难以取得,又怎么办?从7月4日开始,我们推出连续10多篇《公证在你身边》的系列报道,让读者们更多更好地了解公证。 公证,作为一种国家证明力的存在,越来越成为现代人生活的“必需品”。出国留学、买卖交易、财产分配,甚至是结婚生子,人们都会想到公证处去“证明证明”。 一纸公证书,可以看到如今的社会的热点、难点,看到人们心理的变迁,更能折射出现代社会对“诚信”的特别需求。通过有效的公证的行为,可以对规范社会的信用体系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 去年7月23日上午9时多,无风无雨。广州市米市路口,空中突然掉下一根粗大的树枝,把一辆路过的的士车窗砸了一个大坑!本版就此连续发表了《被大树砸伤,找谁赔?》(2003年8月1日)、《风刮倒树砸人,没人赔?》(2003年8月4日)等专题报道。此后又根据读者反映的问题,采写出《废置设施伤人,谁“埋单”?》(2003年8月6日)。遇到像这样的倒霉事,相信多数人会自认倒霉。但法律却告诉我们,街上的树木,废弃的设施,都是有“主”的东西,照样有人、有单位要为自己的过失负责。 生活中看似“正常”的事情也许本不正常,今后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希望你能够从本报的报道中找到自己“论理”的依据,给自己讨回应有的公道。 (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