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信局通知换号客户损失10万元 |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12:34 新闻晚报 | |||||||||
|
“12门新申请的电话号码,使用不到3个月,就被通知全要换掉。”李先生很胸闷,因为新做好的印有电话号码的名片、信笺等只能统统作废,损失达10万元。 今年6月中旬,李先生所在的公司搬迁至新的地址西藏南路,新址向上海电信申请安装了12门直线电话。9月2日、3日,公司收到了电信寄来的“割接换号通知单”。上面写着,从9月16日起这12门电话要全部更换新的号码。
不巧的是,8月底的时候李先生的公司才刚刚把印有新地址和电话的名片、信笺、宣传资料做好,花了10万元。一旦换号,上面的电话、传真号码就统统作废,不得不重作一批。除了这10万元的制作费得重来一次之外,李先生说,短时期内频繁更换电话号码,对公司的良好形象有很大影响。 为了这件事情,李先生特地亲自去了趟电信局,对方只同意延长2个月的电话语音提示服务,同时表示对于公司的损失不负担任何责任。但李先生认为这点小小的补偿对于公司来讲实在是太小了,无济于事。 为此,笔者昨日咨询了上海电信,他们也很无奈。上海电信称:换号是由于电信区局扩容,分公司合并或吸收成为一个新的、管理范围更大的电信公司而导致。电信对能不更改的号码就尽量不更改,但有些由于诸多原因不得不改,也就是说,凡是收到换号通知单的用户,是无法保留的。至于赔偿,在目前而言,没有相关的法律可以依据,也没有先例参考,所以无从着手,只能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语音提示服务。作者:实习生任晶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