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批准建立翠湖和河溪鸟类两个市级自然保护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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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15:56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魏盼生)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继2001年设立汕头市湿地自然保护区后,近日,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又批准建立汕头市翠湖和河溪鸟类两个市级自然保护区。 据了解,汕头市翠湖市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潮南区境内,规划总面积1070公顷,属森林生态类型自然保护区。内保留有种类多样的天然次生林和典型的南亚热带阔叶林,有属国家、省级重点保护动植物,保护区内有一片秋枫古树群,树龄介于100至600年之间。境内珍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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