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姿去“美容” 竟被店主拿去当私车跑“长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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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 原本到汽车美容店给自己新车上个油漆“美容”一下,不料该店老板竟把该车当成自己的“临时私车”,跑了段“长途”,途中还发生意外,结果车子被“毁了容”……。前天上午,经鹿城工商部门调解,当事的汽车美容店一次性赔偿消费者2000元。此前,造成汽车损坏的4000元维修费用已由该店支付。这起少见的汽车美容纠纷案就此得到解决。 今年2月5日,消费者沈小姐将刚买才两个星期的“威姿”轿车开到市区一家汽车美
鹿城工商分局南浦工商所接到此投诉后,工商人员立即与店主取得联系,获悉其一时无法将车开回后,工商人员只好建议沈小姐等该店主将车开回后再到该所接受调解,沈小姐表示接受。7日上午,该店主将其车开回店里,该所立即组织双方调解。沈小姐称,其车被店家开了后,轮胎有所磨损,汽油消耗了几十升,其它性能方面一时无法确认是否有损坏。店家承认自己擅自将沈小姐的车开到永嘉的行为不当,愿意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此时正值春节,汽车维修店早已放假,无法确定沈小姐汽车的具体损坏情况。经过调解,双方约定,由店家先行垫付1000元维修费给沈小姐,并立下协议,保证在节后立即将该事了结。上月底,车子已修好,全部费用均由汽车美容店支付,但对于一次性赔偿问题一直尚未解决。前天上午,经工商人员组织双方协商,最终达成上述一致意见。 前天正值消费者维权日,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将汽车送到美容店“美容”时,务必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记下车子的里程表,以免自己的车变成了店家的“临时私车”;2、仔细查看车子的外观有无明显伤痕,要求商家开具收条,并写清车子外观情况等,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争执;3、有更换零件的,还要要求商家开具保修单据;4、最重要的是将车开到有一定规模、一定声誉的店里维护,以免出现问题后解决难。(陈乃界 金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