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学期要缴“少儿活动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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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读者孙先生来电:我儿子在泰顺县罗阳镇小上学,每学期学校都要收120元“少儿活动费”,这“少儿活动费”到底是干什么用的? 记者核实:孙先生的儿子在泰顺罗阳镇小上四年级,前几天,儿子回家说学校又开始收这学期的“少儿活动费”了,不缴的家长要与学校签“合同”,“合同”大意是说如果孩子不参加活动,家长要在孩子每天正常课程上完后到学校把孩子领走。孙先生很纳闷,这“
泰顺罗阳镇小周校长告诉记者,这笔钱是孩子每周二至周五下午第二节课后活动课的费用,如参加兴趣小组、体育活动之类,共有十几个项目。他们是为了全面培养孩子的兴趣而开办这些活动,已经通过教育局、物价部门等部门的核实和批准,都有正式发票开给学生及家长。至于所谓的跟家长签“合同”,只是学校和家长签定的自愿书而已,表明不管参不参加这项活动都是自愿,并不是每个学生都非参加不可。周校长说全校就有近20%的学生并没有参加这项活动。 记者从泰顺教育局有关部门了解到,像罗阳镇小这样征收“少儿活动费”是被许可的,收费价格则是由物价部门核定。泰顺县发展计划局的工作人员叶先生也证实,罗阳镇小的“少儿活动费”是经过他们同意和批准的,不属于乱收费。杜笑铃严嘉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