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禽中心将接收猫头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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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2:44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张玉玮)本报刊发《放飞猫头鹰难舍旧主人》一文后,北京市猛禽救护中心近日表示,他们将接收这只猫头鹰。 据中国野生动物协会科普处宋慧刚处长介绍,猫头鹰虽是野生动物,但时间长了对人会产生依恋情绪。“冬季适合猫头鹰捕捉的鼠类、昆虫类食物较少,它在饥寒交迫的情况下容易想家。鸟类对路况的记忆力非常强,对它们来说,四五里路根本不算什么。”
北京市猛禽救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说,从照片来看,这只猫头鹰应是纵纹腹小鸮。“这种鸟很憨厚,反应较迟钝。从外观来判断,它是一只成鸟。”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我国不允许私自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如果马先生同意,他们可专程去通州接收这只猫头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