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卡说废就废”后续 游泳卡可继续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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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4:3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购买游泳次卡时没有说明使用期限,使用中游泳馆单方提出要“作废”,本报昨日报道了石先生在火车头体育场游泳馆的遭遇。昨天,该游泳馆办公室的陈先生告诉记者,游泳票可以继续使用。“报道中‘验票员马先生’的说法不代表游泳馆的意见,是他的个人行为。”陈先生解释说,石先生等消费者所持的游泳次卡是三年前卖出的,因时间太长了,他们建议持卡人尽快使用,没有说要作废。他强调自己的说法是代表游泳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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