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达盛批发市场判赔业主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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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4:36 法制晚报 | ||||||||
未办营业执照便招商揽客开业不久被工商责令关门——— 本报讯天达盛小商品批发市场在全体租户均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便开业纳客,结果被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租赁了该市场摊位的马先生等4家摊主为追索损失,将小商品批发市场告上法庭。
今天,二中院终审判决解除双方租赁合同,小商品批发市场分别退还马先生等人每家3430元经营保证金和租金。 2004年2月,马先生等4人先后分别与小商品批发市场签订了摊位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马先生等人依约交纳了1000元风险保证金及半年租金5760元,并依市场规定开业经营。后丰台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发现小商品批发市场涉嫌从事无照经营,于2004年8月30日根据有关规定查封了小商品批发市场。 作者:孙慧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