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滕文骥数万元夫妇获刑谢法官(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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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4:37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谢谢法官”,今天上午9时,敲诈滕文骥导演的24岁女孩黄晓然和其丈夫在海淀法院听到一审判决后对法官表示感谢。 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黄晓然有期徒刑九个月,其丈夫与她刑期一样。 庭审现场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晓然、刘小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揭发隐私毁坏名誉相要挟,强行索取被害人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宣判后法官对记者称,被害人滕文骥的行为是否曾经给黄晓然造成伤害,仅凭现有证据无法查明,但即便被告人黄晓然所述的伤害是真实存在的,当事人双方亦应通过合法的方式予以解决,而不能成为被告人黄晓然二人进行刑事犯罪的正当理由。 案情回放 经审理查明,2004年6月中旬,被告人黄晓然伙同其丈夫被告人刘小宝,通过信函要求被害人滕文骥将人民币9万元至11万元汇入指定的中国工商银行账号,声称如果拿不到钱就出版长篇纪实小说《滕文骥情人的悲惨生活》一书,败坏其名誉。 作者:杨京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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