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车检以注册日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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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5:46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肖凌)昨日,记者从西安市交管部门获悉,《道路交通法》实施后第一个年度机动车检验工作已经开始,凡是2005年1月1日前领取牌证、签注有效日期到期的机动车均应参加年检。从今年开始,签注检验有效期不再以车辆尾字号为依据,而以车辆注册登记日期为准。 据了解,今年起,对于登记营运性质的载客汽车,距注册登记之日不满5年的,签注1
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今年驾驶人审验中,年龄未满18周岁但已考领驾驶证的人员,将不予年审、换证,同时收缴其驾驶证,并到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驾驶人身份证重号或不足18位号码,而未导入新系统的驾驶证,管辖大队微机无法打印联系单的驾驶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明、驾驶证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经体检合格的,到车管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更正手续并导入新系统,同时予以审验或换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