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称抢劫为“上班”(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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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5:46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陈川)一年内疯狂作案46起,作案地点横跨西安、渭南、合肥等城市,涉案金额70余万元。昨日上午,马广荣等15名犯罪嫌疑人被押上西安市中院的审判席。 一夜作案达7次 据了解,这15名被告人中,年纪最小的19岁,最大的25岁,除少数几名陕西籍被告人外,其余全部是宁夏泾源县人。西安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宁夏籍主犯马广荣等人在2003年4月至2004年2月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先后结伙,在西安、渭南、合肥等城市入室抢劫45起,盗窃1起。2004年2月16日凌晨,马广荣、王武等6人潜入西安市碑林区边西街省建材公司家属院,闯入室内,持刀将一留学生头、背部砍伤,抢走现金500元,随身听、手机、笔记本等物。 2004年2月26日凌晨,蹿至安徽省合肥市的马广荣等人竟然在几个小时内大肆犯罪,实施了7次入室抢劫。 出去抢劫暗号是“上班” 在昨日的法庭上,当法官询问马广荣时,马多次辩称自己并不是团伙的主要成员和犯罪的策划者,大家每次出去抢劫“都是临时突发奇想,没有人策划,也没有召集,抢谁、怎么抢都是大家定”。 法官审问马广荣,为什么会和同乡一起来西安,他的回答令人吃惊:“说是想来打工,其实来了就没有打过一天工,大家就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来抢。”在法庭上,被告人交待,他们一般是五六人组成一个小团伙,平时吃住都在一起,没有钱了就出去抢,抢回来的赃物变卖后就瓜分挥霍,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作案多达46起,对于这样频繁的犯罪,被告人早就习以为常,竟将出去抢劫的暗号定为“上班了”。 昨日庭审进行了一天,但由于被告人众多,法官最终不得不宣布休庭,择日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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