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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楼交易将有“标准合同”下月有望启用《房地产经纪合同》示范文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5:51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冯杰实习生赵正阳)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二手楼交易中中介机构的行为、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我市有望在下月启用《深圳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示范文本。

  长期以来,我市二手楼交易中,卖方、买方、中介机构所签署的合同可谓五花八门,这种状况从源头上就为二手楼交易埋下了“隐患”。最主要的问题是交易三方的责、权、利
不平等,其中尤其以中介机构在发生违约行为后应承担的责任与其在交易中所得的利益极不平衡为甚。此外,中介机构吃差价、买方委托多家机构从事交易从而引发纠纷等现象的发生都与交易合同的不规范有关。

  昨日,国土部门有关人士透露,《深圳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示范文本下月有望启用。

  作者:记者冯杰实习生赵正阳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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