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楼交易将有“标准合同”下月有望启用《房地产经纪合同》示范文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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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5:51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冯杰实习生赵正阳)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二手楼交易中中介机构的行为、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我市有望在下月启用《深圳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示范文本。 长期以来,我市二手楼交易中,卖方、买方、中介机构所签署的合同可谓五花八门,这种状况从源头上就为二手楼交易埋下了“隐患”。最主要的问题是交易三方的责、权、利
昨日,国土部门有关人士透露,《深圳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示范文本下月有望启用。 作者:记者冯杰实习生赵正阳 编辑: | ||||||||